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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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