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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4.29 新闻来源:公安部消防局 浏览次数: | |
4月28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做好 “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全力确保“五一”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通知》指出,“五一”节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聚会、外出活动频繁,旅游风景区、名胜古迹人员密集,商业促销活动集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深入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五一”安保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群众性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以及歌舞厅、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消防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同时,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和小作坊、小工厂、小歌厅等火灾事故易发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严格处罚。要广泛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强化执勤备战,一旦发生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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